清代时期的沪剧

清代道光年间(1821-1850),申滩的形式还是两个男演员分扮男女角色,用胡琴和鼓板、小锣伴奏,自奏自唱,全班只有四五个人。这种形式称为“对子戏”,实质上就是二小戏,只有两个演员扮演一男一女两个角色,伴奏乐器只有一把二胡,一副鼓板,一面小锣、可随地演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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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,又发展成“同场戏”。角色通常有三个以上,有专门的伴奏人员,整个班社有八九个人,可以演出情节较复杂的剧目,并且已经有女演员了。戏班被称为支锥班,班中的男角称上手,女角称下手,以一生一旦居多,也有一丑一旦,乃至两个旦角的。早期戏班主要在乡间流动演出,后来又在上海的茶楼、街头演出。剧目大都以农村生活为题材,演员的装束都是清代的农村服饰,这些剧目后来被称为“清装戏”。

在沪剧传统剧目“九计十三卖”中,以“卖”字当头的基本上是支锥班时期常演的对子戏,如《卖花带》、《卖花球》、《卖桃子》、《卖冬菜》。

清同治七年(1868)江苏巡抚丁日昌严禁花鼓戏,着名艺人胡兰卿、许阿芬等纷纷流入上海租界,当时东乡(南汇、川沙)、西乡(松江、金山)、北乡(宝山)三路花鼓戏艺人进入上海租界,或走街串巷卖艺,称为“跑筒子”;或在广场空地圈唱,称为“敲白地”,诞生了职业性和半职业性班社。

为躲避租界当局的禁令,艺人借鉴曲艺苏滩的坐唱形式,改演戏为坐唱,演员分角色四围而坐,或置桌如堂名形式,动作较少,仅靠面部表情和手势来吸引观众。这一时期的艺人仍沿袭花鼓戏做法,男女同台。

此时,江浙滩簧在上海勃兴,苏滩、宁波滩簧等声誉鹊起。部分艺人为有别于苏滩及其它滩簧,称为本地滩簧、申滩时调,简称本滩,自此,沪剧进入本滩时期。

光绪二十四年(1898),以许阿方为首的戏班进入上海英租界的四海升平楼演唱,三四年内,仅法租界内茶楼书场就发展到八个以上,演唱班子扩大到八人的规模。许阿方等还去苏州盘门的茶楼书场演出,本滩从街头广场进入茶楼书场,为剧种开辟了在城市立足的基地。

这一时期本滩的活动地域已扩大到苏州及杭、嘉、湖一带,演出的剧目除对子戏外,还有剧情较完整的同场戏。如“九计十三卖”中的“九计”:《连环计》、《僧帽计》、《扁担计》、《灯笼计》、《黄狼计》、《花鞋计》、《烟筒计》、《酒壶计》、《酒缸计》,另有《庵堂相会》、《借黄糠》、《阿必大回娘家》、《陆雅臣》、《朱小天》及《打花包》、《磨豆腐》、《秋香送茶》等。从各个角度表现世态炎凉、浪子回头、封建礼教对青年迫害等主题。演员按剧情需要扮演人物,另设专人操持乐器,三四个角色称小同场,五至七八个角色称大同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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